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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年03月03日 09:24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22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全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学理需求,结合我校重点研究领域和学科发展方向,努力打造具有我校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品牌,进一步推进我校哲学社科科研研究工作的发展。

二、项目分类

2022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自筹经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三、选题要求

项目申报题目自选。选题结合我校的重点研究领域和学科发展方向,能够体现鲜明的学术创新导向和突出的学术思想价值。基础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体现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以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发展中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体现时效性、针对性、操作性。

四、申报条件

1.凡我校在职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申报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3月后出生);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请;

3.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级社科规划项目、新型智库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320日之前的,或在320日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

五、具体事项

1. 报送材料包括:(1)《申请书》(20195月修订重印)一式6份(一份原件,5份复印件);(2)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

2.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 申报截至日期:20223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

2.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