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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青海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师协同发展与国家通用语言推广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1:07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推动青海基础教育、教师可持续发展的体系和国家通用语言推广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研究,学校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社科处联合拟定了 “2022年度青海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师协同发展与国家通用语言推广课题指南”(附件1),相关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我省基础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现状调研和问题解决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校级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具有青海特色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教师体系、教学体系建设,更好繁荣我校中小学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事业,更好服务国家和青海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大局。

二、《2022年度青海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师协同发展与国家通用语言推广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印发《青海教育现代化2035》及《青海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精神,聚焦事关“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瓶颈问题,聚焦构建符合青海实际、推动青海基础教育、教师可持续发展的体系和国家通用语言推广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培训领域中拟定了一批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校级基础教育、教师协同发展与国家通用语言推广课题研究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教师教育专业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基础教育学术发展、教师教育和通用语言推广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发展体系、教学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国家和青海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讲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学位的青海师范大学在编在职教师。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作为课题组成员。

五、 《2022年度青海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师协同发展与国家通用语言推广课题指南》只给出方向性条目。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六、此次课题资助平均额度为2万元左右。申请人应按照《青海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补充细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1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年。

八、请于202274-5日将纸质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2份交至社科处,电子版发30567494 @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

1. 2022年度青海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师协同发展与国家通用语言推广课题指南

2. 青海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2022621